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限公司
新動能創投基金股權投資申報指南
為加大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直接股權投資支持企業發展的工作力度,聚焦資源培育本市產業中的初創期優質企業,把實施產業培育計劃作為新舊動能轉換的重中之重和高質量發展的核心路徑,推進構建和補充完善企業鏈、產業鏈、區域鏈,助力產業集群發展、規模發展、融合發展,根據《臨沂市新動能創投基金設立方案》,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原則
堅持公開標準、開放申請、擇優支持、市場運作的原則,進行項目的遴選和決策,保證申請人申請過程公平、規范、安全、高效。
二、支持產業范圍
重點支持先進裝備制造、現代高效農業及食品加工、新材料、醫養健康、文化旅游、高端化工、現代金融、現代商貿物流、建筑建材、信息通訊技術等“十優”產業。
三、企業申請條件
(一)主體資格方面
1.根據《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管理辦法》(臨政辦字〔2018〕49號)和《臨沂市新動能創投基金設立方案》的規定,申請人應為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是指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研發人員比例較高、成立期限在5年以內并且企業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年銷售額不超過3000萬元,凈資產不超過2000萬元,每年科技研發投入不低于當年銷售額5%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申請人應當是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且合法存續的公司,申請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申請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申請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申請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申請人生產經營活動或項目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第二條規定的“十優”產業支持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保護政策。
5.申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6.申請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7.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8.申請人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并按規定履行了擬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9.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
(二)內部控制方面
1.申請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申請人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并接受我公司開展盡職調查。
3.申請人應當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具有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申請人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共用銀行賬戶。
4.申請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5.申請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6.申請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7.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等重大違法行為。
8.申請人在規范運行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三)財務與會計方面
1.申請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2.申請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申請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并接受我公司或外部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3.申請人編制財務報表應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在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對相同或者相似的經濟業務,應選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
4.申請人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并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5.申請資金應當用于主營業務,并有明確的用途。申請資金數額和投資方向應當與申請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管理能力及未來資本支出規劃等相適應,且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6.申請人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7.申請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8.申請人申報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故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3)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
9.申請人不得有下列影響持續盈利能力的情形:
(1)申請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并對申請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申請人的行業地位或申請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并對申請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申請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4)申請人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并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5)申請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6)其他可能對申請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市基金理事會辦公室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企業申報途徑
(一)主管部門推薦。擬申請企業可通過各縣區政府、理事會成員單位、新舊動能轉換“十優”產業專班進行申請,由以上部門匯總后,將申請材料遞交市基金理事會辦公室審核后轉交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限公司辦理。
(二)企業自主申請。企業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限公司直接聯系,報送申請材料。由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限公司匯總后報基金理事會辦公室審核后辦理。
五、材料要求
(一)申請人按照申報條件要求對自身項目進行評估,填寫《項目資料采集表》及相關材料(詳見附件一),通過兩種申報途徑發送至臨沂市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投資有限公司郵箱;
(二)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和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下列情形:
1.故意遺漏或虛構交易、事項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2.濫用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3.操縱、偽造或篡改編制財務報表所依據的會計記錄或者相關憑證。
附件一:
項目資料采集表 |
一、企業概況 |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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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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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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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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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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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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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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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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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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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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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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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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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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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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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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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股權投資方式 |
增資擴股 轉讓股權 |
二、股東構成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投資額 |
股權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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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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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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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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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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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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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務預測 |
年度 事項 |
2019 |
2020年 |
2021年 |
營業收入(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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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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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指標 |
年度 事項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資產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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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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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銀行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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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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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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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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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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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稅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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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發展規劃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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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融資計劃 |
融資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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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股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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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使用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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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融資項目概述 |
(主要描述項目概況、營銷模式、市場分析等) |
八、公司主要管理層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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