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關于進一步運用好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脫貧攻堅和黃河灘區脫貧遷建工作的通知
魯國土資發〔2017〕14號
各有關市國土資源局、扶貧辦、發展改革委: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號)和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運用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17〕41號)要求,結合國土資源部《關于用好用活增減掛鉤政策積極支持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號)精神和我省實際,為更好地發揮增減掛鉤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作用,完善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使用政策,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減掛鉤指標優先保障貧困村莊脫貧遷建
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不僅為搬遷農民安置提供用地保障,又為搬遷農民建新居、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同時優化了城鄉建設用地布局,有效保護了土地資源。各地在安排增減掛鉤項目時,要優先考慮貧困村莊,特別是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和黃河灘區脫貧遷建的村莊,將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增減掛鉤項目區范圍,所需的增減掛鉤指標,由省里足額保障。充分發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對扶貧開發和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脫貧遷建工作的推動作用。
二、增減掛鉤節余指標流轉使用的適用范圍
各地要認真研究政策,發揮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及節余指標在省域內流轉使用對扶貧開發、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脫貧遷建的支持作用。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的淄博市,以及依據《山東省“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山東省“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和《山東省黃河灘區脫貧遷建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確定的省級脫貧任務較重的縣、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縣、黃河灘區脫貧縣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的指標,允許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具體名單見附件)。節余指標流轉使用產生的收益要主要用于扶貧開發、易地扶貧搬遷及黃河灘區遷建脫貧工作,節余指標流轉使用的實施細則由省國土資源廳另行制定。
三、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增減掛鉤政策落實到位
目前,脫貧攻堅已進入決勝階段,各地要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脫貧遷建工作,要把增減掛鉤政策作為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有力抓手用好用活用到位。各級國土資源、扶貧開發、發展和改革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協作,努力將相關政策落到實處。積極為全省“十三五”時期脫貧攻堅、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脫貧遷建做出應有的貢獻。
附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省域內流轉使用縣(市、區)名單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8月28日
附件: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
省域內流轉使用的縣(市、區)名單
國家扶貧開發改革試驗區淄博市8個縣(區):張店區、淄川區、博山區、周村區、臨淄區、桓臺縣、高青縣、沂源縣。
脫貧任務比較重的39個縣(市、區):菏澤市定陶區、牡丹區、單縣、巨野縣、曹縣、鄄城縣、東明縣、成武縣、鄆城縣,沂水縣、費縣、沂南縣、平邑縣、蘭陵縣、莒南縣、郯城縣、臨沭縣、蒙陰縣,東平縣,泗水縣、汶上縣,德州市陵城區、禹城市、平原縣、樂陵市、寧津縣、臨邑縣、武城縣、夏津縣、慶云縣,聊城市東昌府區、莘縣、冠縣、陽谷縣、臨清市、高唐縣,濱州市沾化區、陽信縣、無棣縣。
易地扶貧搬遷7個縣(區):濟南市歷城區、沂水縣、費縣、沂南縣、東平縣、五蓮縣、鄄城縣。
黃河灘區24個縣(區):濟南市槐蔭區、天橋區、章丘區、長清區、歷城區、平陰縣、濟陽縣,高青縣,東營市東營區、利津縣、墾利縣,梁山縣,東平縣,齊河縣,陽谷縣、東阿縣,濱州市濱城區、惠民縣、博興縣、鄒平縣,菏澤市牡丹區、鄄城縣、東明縣、鄆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