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金融局公布的2019年地方金融監管機構數據可以看到,典當行是在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6類金融機構數量最多的金融機構、但典當行的平均注冊資本是這6類金融機構最少的,而且典當行還不能像其他金融機構可以進行融資,只能使用自有資金來放款,因此典當行在資金規模上和其他金融機構來說,是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形勢。
典當行和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對比,主要劣勢有:
1.行業自身競爭壓力大,因為典當行數量相比其他類金融機構,典當行數量相對比較多,因此即存在和其他金融機構競爭、同時也存在和其他典當通之間的競爭。
2.資金規模小,典當行平均注冊資本比其他5類金融機構的平均注冊資本低,而且不能使用融資杠桿,只能靠自有資金開展典當業務,因此在業務規模上和其他金融機構相比處于劣勢。
3.行業監管政策急需完善,典當行目前依舊沿用2005年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市場經濟環境已經發生重大變化,但典當管理辦法一直未更新,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原來的典當管理辦法已經束縛了典當行業的發展。
當然,典當行和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對比,也存在其獨特的優勢:
1.“融資快”是典當經營的特色也是行業的使命,典當行從誕生那天起就擁有天生優勢。典當行是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的合法金融持牌機構,運營的是企業自有資金,客戶只需要備好資料,帶上抵質押物品,典當行即可當場辦理、當場放款。當客戶發生突發性資金短缺有時,典當行的經營優勢就能很好解決客戶急需問題。
2.“民品鑒定”典當行的民品鑒定能力是典當行業最具特色的優勢,是其他金融機構所沒有的優勢。因此典當行應該繼續發揮獨特優勢,和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差異化”競爭。
3.“手續簡單”。這是典當行的又一個優勢,對于質押典當,典當行在經過鑒定環節后與當戶基本上就是”一手交物、一手交錢“互換的過程。
4.“借款靈活”。是典當行不同于其他貸款機構另一大優勢,典當融資隨借隨還,按天計費,還可以提前分次還款。典當行的息費是按國家監管規定執行,公開透明,極大的保障了客戶的權益。
5.“業務全面”。典當行業務從房產、汽車、財產權利(如股權)到民品(如黃金鉆石手表玉器、藝術品、奢侈品等),只要是有價值的物品都能典當,典當金額從百元到幾千萬不等,沒有任何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