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加強產業基金對重要產業領域的引導帶動作用,優化產業基金發展環境,拓寬產業基金資金來源,逐步建立從市到載體全覆蓋、企業生命全周期覆蓋的政府投資基金體系。先后出臺《關于加快發展政府投資基金的意見》《蕪湖市促進私募基金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及天使、風險、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形成政府投資基金2+3”政策體系。
“擴規?!?/strong>,即:壯大基金整體規模。一是各級財政增加基金出資。力爭到“十四五”末,全市政府投資基金母基金規模超過155億元以上,撬動社會資本共同形成基金規模超過350億元以上,帶動社會投資2500億元以上。二是吸引各類資本共同投資,圍繞重點產業設立產業鏈發展投資基金,支持產業鏈精準招商。三是加強與國家、省級政府投資基金以及社會資本的對接合作。
“建體系”,即:構建基金森林體系。一是市與各縣市區、開發區全部建立政府投資基金,實現市縣兩級全覆蓋。二是圍繞重點產業鏈,分別設立天使、風險、產業以及鄉村振興、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實現使用方向全覆蓋。三是構建母子基金體系,實現組織形式全覆蓋。
“抓對接”,即:加強基金項目對接。一是建立政府投資基金項目庫,發揮主管部門、載體單位熟悉產業政策、了解投資項目情況的優勢,加強項目遴選。二是建立在蕪投資基金名錄庫,做好平臺搭建和服務保障。三是建立常態化基金尋投和項目尋資有效對接機制,采取論壇、路演、對接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推薦項目,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信息共享,形成聯動群動效應。
“明機制”,即:明晰基金運作機制。一是明晰基金管理主體,市縣區母基金既可以由國有企業負責運營,也可以遴選專業管理機構,鼓勵優秀管理團隊“揭榜掛帥”。二是規范投資模式,采取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直接投資等方式運作。三是明確投資金額,天使類項目可投500萬元、優秀項目放寬至1000萬元;風險類項目可投1000萬元、優秀項目放寬至5000萬元。四是明確市縣區共同投資比例,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由市級基金投入為主;投資1億元以下項目,由縣市區、開發區基金投入為主,市與縣市區、開發區配套投入。五是降低子基金返投比例限制,由原先的不低于2倍降至市內子基金1.2倍、市外子基金1.5倍。六是建立讓利機制,體現政府虧損多擔、收益少分、讓利社會資本。天使、風險參股子基金返投比例達到1.5倍的,收益扣除資金成本后50%獎勵管理機構;達到2倍的,收益扣除資金成本后90%獎勵管理機構。直投項目超額收益20%獎勵管理機構、20%獎勵被投企業;成功上市的超額收益30%獎勵管理機構、50%獎勵被投企業。以政府的“讓利激勵”,加速優質項目落地成長。
“提效率”,即:提升基金運作效率。一是建立快速有效的投資決策機制,市場化項目以及天使類500萬元、風險類1000萬元以下的讓利項目由管理機構直接決策。二是建立項目市縣區聯動投資機制,推動形成上下投資合力,促進多投快投。三是建立盡職免責容錯機制,明確履職盡職情形和損失容忍度,讓管理機構敢投能投,不怕追責。
“強績效”,即:加強基金績效監管。一是健全政府投資基金日常監管和風險防控體系,壓實各方責任。二是全面加強績效管理,做好投資項目績效目標設定和結果評價。三是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對母基金管理機構提取管理費實施浮動考核激勵,確保實現政策目標。
“優環境”,即:優化基金發展環境。一是提供一流的落戶政策,對新設立的私募基金給予落戶獎勵、免費提供辦公場地、提供租金補貼和個稅獎勵。二是提供一流的投資政策,按照實際投資給予基金管理機構獎勵,對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發生損失的給予財政補貼。三是提供一流的行政服務,開通集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稅務、銀行、協會等綜合服務窗口,為入駐基金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